来源: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5-03-17 19:39:33 阅读量:1
2022〕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19430平方米,建筑面积5422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箱式变电站、环网柜、配电线路等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为:舒兰大街东侧、铁路居住小区西侧、舒南路北侧,民安路南侧。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共计34日历天。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根据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
3.8、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0、属于《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全市建筑业骨干企业名单的通告》(舒住建发〔2023〕10号)文件规定骨干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3日08:30起至2025年2月16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来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1) 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地址: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418室);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买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2)基础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